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大连市司法局, 1997年2月28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法律援助机构。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务院《法律援助条例》、《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》和《大连市法律援助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管理、指导和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,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。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0名,法律援助律师6名。与市总工会、青教办、妇联、残联、老龄委、军分区等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。目前,我市已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中枢,以区市县援助中心和市直网络单位为骨干,以律师事务所为服务主体,以乡镇(街道)法律援助站(点)为基础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。 地址: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 电话:83622564 83649423 传真:83622564 邮编:116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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